四川乡镇水土保持补偿费
由于土壤的组织物质比较特殊,是具有地标性的自然营力,并在其作用下,以自然营力和人类的综合活动作用下会对土壤有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气候、地形、地质、植被等方面的因素,我们所说的土壤侵蚀也是如此,是在综合活动的情况下,造成土壤过度剥蚀、破坏、分离、搬运、沉积。我们在修建水库时,必须要考虑到选址的问题,以此来遵循相应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肚口的大小,集水的面积,大坝的坝址,以及地质是否良好,根据浇灌区的高与低,是否有足够的使用建筑材料为保障,在附近是否适合挖溢或是淹没的损失有多大。并以此进行综合的考虑,明确水库的组成部分,比如储水、坝体、排水闸、进水闸门的位置地地址。还要对风对土壤的移动形式也必须有所考虑,我们所说的水土保持的施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工程措施、二是生物措施、三是农耕措施。水土保持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四川乡镇水土保持补偿费
目前,全国都开始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请问一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绝大部分内容为改造工程,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吗?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吗?答:一、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条***款进一步规定,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并在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如您提到的项目属在发展**或者其他部门立项(实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制管理),且满足上述条件,则应当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在开工前取得批复。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五条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义务人的范围、第七条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方式。广安公路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可以减少土地的侵蚀和破坏。
问符合免征情况的学校围墙外(代征不代建)代征道路和代征绿地需不需要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我这说的代征不代建是指:代征学校用地,道路由市政建设。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学校等公益性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您提到的代征不代建部分如不属于学校建设内容,则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农牧联合养殖项目(养猪场)征占用土地面积里面包含养殖区和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部分该不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答:根据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有关规定,您提到的农牧联合养殖项目属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情形,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因此,您提到的养殖区和基本农田都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请问水土保持司,为妥善解决长城管护的问题,明确保护范围,减少人为的干扰和破坏,对实施保护的明长城两侧架设围栏,修建巡查道路等,配套环境整治及附属设施的长城保护利用设施项目是否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您提到的长城保护利用设施项目不属免征情形,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水土保持是自然资源保育的主体。我国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 3个主要方面:
1)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对比研究:通过实地对比观测植被覆盖地与对照地 (裸地、农耕地等 )的径流量、土壤侵蚀量等,研究植被的减水减沙效益。研究表明,天然植被具有强大的水土保持功能,并呈现出林 >灌 >草的规律 ;人工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发挥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较复杂的情况。2 )植被保持水土的机理研究:雨滴击溅和径流冲刷是水土流失的动力,通过分析植被削减降雨和径流动能的过程,来揭示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内在机理。研究表明,植被外在的水土保持功能是其内部各个垂直层次截留降雨、拦蓄径流从而削减降雨侵蚀动能和径流冲刷作用的综合体现。植被的各个垂直层次对其水土保持功能的发挥都各有重要的作用。3)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评价研究 :建立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评价指标,分析评价指标与径流量、土壤侵蚀量的定量关系,达到评价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目的。长期以来,我国植被水土保持功能评价研究主要以单一指标;植被覆盖度 (森林为森林覆盖率)为主 。 水土保持可以促进土地的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广安公路水土保持方案评价
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四川乡镇水土保持补偿费
3、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很多城中村改造项目并未明确是“棚户区改造”,对此有的**说只要是城改都是指棚户区改造,属于免征情形;有的**提出必须证明是棚户区的才属于免征情形;也有的**提出如果城中村改造后用于回迁安置的话则予以免征,如果用于商业住宅的话则不免。对此,希望部里给予明确的界定。答: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45号)等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针对具体项目情形,可进一步向立项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三十条明确,办法由财政部商国家发展**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四川乡镇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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